卫政复决字〔2022〕41号
发布时间:2022-12-26 信息来源:政策法规办公室 字体:

申请人:豆某某。?

被申请人:欢乐水果机,经典老虎机:公安局唐庄派出所。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2022年9月21日作出的卫公(唐)不罚决字〔2022〕23号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复议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卫公(唐)不罚决字〔2022〕23号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申请人称:一、处罚决定认定事实错误,应依法予以撤销。2022年6月12日15时,窦某某、豆某某及豆某某,到申请人家院内毁坏财物,申请人听到后予以劝阻,三人不听劝阻,与申请人发生冲突,窦某某对申请人前胸猛推一掌,导致豆某某向后跌倒,腰部、臀部受伤,住院治疗8天。决定书认定豆某某在争执过程中坐倒在地,系认定事实错误,应予以撤销。二、处罚决定适用法律错误,应依法予以撤销。申请人豆某某系1961年11月4日生,案发时已满六十周岁,窦某某为一己私利,殴打豆某某,致使申请人住院治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殴打、伤害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应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三、处罚决定依据错误,应予以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五条第二项规定如下:“依法不予处罚的,或者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作出不予处罚决定;”案涉决定书如是以违法事实不能成立,而作出不予处罚决定,与其查明事实已然相矛盾,更不用说表述“事实”避重就轻,袒护窦某某。显然,决定书不是以违法事实不能成立而不予处罚;那么作出不予处罚决定的依据,只能是“依法不予处罚的”,但纵观本案,殴打、伤害六十周岁以上的老人,不应得到处罚吗?综上所述,该处罚决定应当依法予以撤销,请贵处依法裁决,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被申请人称:一、本案不存在违法事实。2022年6月12日15时22分豆某某报警称在河南省欢乐水果机,经典老虎机:唐庄镇后沟村自己父亲豆某某被打。经查:报警人豆某某其父豆某某与邻居豆某某因宅基地纠纷引发口角后双方发生冲突,豆某某在争执过程中坐倒在地。经河南国信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鉴定人豆某某损伤程度未达到轻微伤。以上事实有违法行为人陈述和申辩、被害人陈述、视听资料、鉴定意见等证据证实。二、答复人作出案涉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程序合法,法律依据适用正确。答复人接到报案后,对案件进行了立案、调查取证、询问当事人、告知当事人相关的权利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不对窦某某进行行政处罚,并将卫公(唐)不罚决字〔2022〕23号《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送达。因此,本案程序合法,法律依据适用正确。综上,答复人作出案涉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程序合法,法律依据适用正确。请求依法驳回申请人的复议请求。

本机关查明的事实与案涉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事实一致。

本机关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五条第(二)项规定:“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二)依法不予处罚的,或者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作出不予处罚决定。”本案中,申请人在争执过程中坐倒在地,经河南国信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损伤程度未达到轻微伤。被申请人依法对案件进行立案、调查取证、告知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司法鉴定,作出案涉不予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依法应予维持。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

维持卫公(唐)不罚决字〔2022〕23号《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申请人如不服本行政复议决定,可以自收到本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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